灣參與WHO─由SARS談起

 

董國猷*

 

  

  一、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憲章第三條規定:「各國均得為本組織之會員國」,是以我參與世界衛生組織之資格無庸置疑;惟我為避開「主權」爭議,現階段係以爭取成為「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為目標,並以參與WHO係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之基本權益為主要訴求。不過儘管多數國家對我參與WHO案之訴求均能瞭解與同情,然而囿於其「一個中國」政策及中共之壓力,大多怯於表態支持我案。

  二、雖然大多數國家囿於國際政治現實無法公開支持台灣,但台灣以適當方式參與世界衛生組織之階段性訴求,自1997年推動我參與WHO案以來,獲得的國際支持與日俱增。以今年為例:歐盟執委會對外關係執委彭定康本年元月接受「歐洲人之聲」週報專訪時,除肯定台灣的民主發展與經濟成就,並指出世界衛生組織雖有其規則,但歐盟也樂見台灣以其他方式加入運作,因為台灣在國際援助及衛生議題上越來越重要。另由「瑞典台灣國會議員協會」及「瑞典台灣友好協會」聯合挪威及丹麥國會議員所主辦之「第三屆北歐地區台灣問題研討會」於35日在瑞典國會大廈召開,會中曾一致通過支持我加入WHO之友我決議。又美國國會眾議院已於美國時間311日以四一四對票通過支持我參與WHO之眾院第四四一號法案,參議院外委會亦於49日通過助我之第二四三號法案,美國國務院亦於318日就我案發布「新聞準則」(US Policy Guideline),明確支持台灣參與WHO工作,包括取得觀察員地位;日本外相川口順子(Yoriko Kawaguchi46日與中共外長李肇星晤談時,曾向李某重申去年日本內閣長官福田康夫(Yasuo Fukuda)支持台灣以某種形式成為WHO觀察員之發言。另中美洲議會、多明尼加參議院、瓜地馬拉國會、加拿大國會外委會亦均通過決(動)議支持我參與WHO

  三、尤其自「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爆發之後,國際間更加體認將台灣排除於世界衛生體系之外全球防疫體系所面臨的風險,以及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因而遭受之不公平待遇。自台灣傳出SARS疫情後,外交部與行政院衛生署即協力於314日起陸續多次向世界衛生組織及其西太平洋區辦公室通報病例並請求協助。嗣WHO318日將台灣之SARS病例數以「Taiwan, China」或「Taiwan Province」名稱刊載於其有關SARS疫情之通報上,本部對於WHO在公布SARS疫情資訊以不當名稱指涉我方並將台灣與中國大陸及香港並列之不當作法至感不滿,除已即發佈新聞稿表達政府不滿之立場外,並由駐日內瓦辦事處正式要求WHO更正;衛生署涂署長醒哲亦多次致函WHO幹事長布琅蘭女士說明台灣有別於中共,且已有效控制SARS疫情,經本部及行政院衛生署多方努力,WHO終於自412日在其有關SARS之資訊上以星號將台灣標示為「有限度本土性傳染」並與英、美兩國併列,俾與中國大陸及香港疫情作一區隔,惟本部對此並不滿意,將繼續與WHO交涉。

  四、面對SARS疫情,幸而台灣本身已有健全之衛生體系,加以及時獲得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專家協助,以及衛生當局主動採取一連串防疫措施,得以控制疫情。為讓國際社會充分瞭解台灣如何防治SARS疫情,本部除向各國駐華使節代表及國際媒體記者說明外,並已通令駐外各館處積極向駐在國之外交及衛生部門、國會、媒體及社會各界說明:(一)台灣並非中共之一部分,WHO因循聯合國政策在公布SARS疫情資訊時將台灣與中國大陸及香港並列之作法極不恰當,且對台灣不公平,請勿受誤導;(二)台灣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SARS疫情,除主動且忠實地向國際社會公開疫情外,並積極防疫,完全有別於中共;(三)台灣已有效控制SARS疫情,獲美國疫病管制局及WHO專家肯定,各國毋需針對台灣採取過當之防疫措施;(四)SARS疫情凸顯台灣被排除於WHO之外,可能成為全球防疫體系漏洞之危險,呼籲各國支持台灣參與WHO;(五)WHO應將台灣具國際水準之醫療研究機構納入「全球疫病爆發警訊及回應網絡」(Global Outbreak Alert and Response Network),使能共同參與全球防治SARS及其他疾病之工作。此外,本部並配合衛生署於本年420日至21日在台北召開SARS國際研討會,以實際貢獻爭取國際社會支持。另經我駐外館處積極進洽,大多數國家並未將台灣列入警告其國人暫緩或暫勿前往的國家之列,若干依據WHO公告資訊將我國列為SARS發病地區之國家,在進洽之後,多已將台灣單獨列項以與中國大陸區隔,或將台灣自其「暫緩前往國家名單」中除名,僅有極少數國家仍建議其國人除非必要暫緩來台,本部將繼續交涉。

  五、國際社會已明瞭,中國大陸廣東省在去年11月即發生不明致命疾病流行,中共當局不僅未忠實向WHO反映,反而加以掩飾,錯失防疫之黃金時間,終致病毒傳至越南河內及香港,再擴散至其他國家,使數千人感染、數百人喪生,全世界數十億人口皆受威脅,中共政權要負最大的責任。面對SARS的威脅,未能參與WHO之台灣顯得特別脆弱,更迫切需要加入全球防疫體系。我駐外各館處以SARS疫情為切入點,進洽各國各界支持我參與WHO案,多能引起對方之共鳴,尤其是重視人權的美、日及歐盟國家,普遍同情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的處境。然與我無外交關係國家之政府部門囿於國際現實,多仍不願單獨公開支持我案。推動台灣參與WHO,仍有待政府部門及民間社會共同繼續努力,爭取更多道德支持,並將道德支持轉化成政治支持。

 


*本文作者為 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