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 |
「聯合國、台灣與與世界文化遺產」座談會 |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是一個致力於提升國際教育、科學、人文的機構,於1972年11月16日通過《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展開全球性自然與文化遺產的保護運動。根據該公約,世界各國政府必須善盡保護國境內重要的自然及文化資產的責任;同時,透過國際合作的管道,對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與文化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加以特別的保護。
世界遺產是人類共同享有的財產,在人類文明進化過程中有重要的象徵意義。作為世界地球村的一份子,台灣有責任參與保護世界遺產的工作,尤其是我們有真多世界級的文化與自然環境,具備登錄為世界遺產的資格與條件。
「聯合國、台灣與世界文化遺產」座談會,邀請傅朝卿教授針對台灣登錄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的意義發表專題演說,並請林曉薇與吳秉聲兩位教授與談,共同思考如何使台灣的自然與文化遺產與世界接軌,讓世界看見台灣之美。
座談會影音連結:
主持引言: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專題演講:傅朝卿/成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
綜合座談:台灣推動文化遺產與國際接軌
——以參與「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TICCIH)為例
(1)
——以參與「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TICCIH)為例
(2)
林曉薇╱中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
「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為例
(1)
「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為例
(2)
吳秉聲╱成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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