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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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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
「世界人權宣言」第21條宣示:「人民意志應為政府權力之基礎」。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政府決策的制定權,不是統治者的特權,而必須按照人民的意思推動政務,確保人民的利益。馬政府不按照民主政治的原則,用獨裁統治的手段治理台灣,是台灣目前所面臨最大的危機。
危機就是轉機。我們堅持台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民來決定,不是由馬政府獨斷獨行。透過公民投票展現台灣人民的意志與力量,落實人民自決的原則,是阻止台灣被出賣,保衛台灣生存發展的最後防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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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期智庫論壇網頁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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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分裂國家法」五週年看台灣對外關係變化/吳釗燮
2.
中國「以經促統」戰略奏效/王塗發
3.
台灣從自由國家向依附中國的演變—《反分裂國家法》五年來的台中關係/阮銘
4.
中國對台灣的文化攻擊/董立文
5.
「反分裂國家法」五週年與台海情勢發展之安全威脅/王崑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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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與台灣前途之危機/許忠信
壹、
前言
貳、
為何馬政府推動ECFA?
參、
台灣經貿史的實證經驗
肆、
南北向貿易優於東西向貿易
伍、
現在台灣之國際經貿環境
陸、
簽ECFA可能在十年後被迫退出WTO而被邊緣化
WTO貿易體制下,會員國間之貿易採行WTO
Trade才是正常貿易,採行FTA
Trade(或其前階之ECFA)乃屬例外,因此,兩岸貿易正常化,只要落實兩岸在WTO下之關係即已屬正常化。
2002年台灣加入WTO之後,台灣與WTO各會員國間根據WTO的規範運作,沒有任何會員國可以例外,絕對不是馬英九政府所強調的,台灣只要跟中國談妥就好,WTO的規範可以放在一旁。許忠信教授將從法律的規定與歷史的觀察提出說明,我國現在不簽ECFA並不會被邊緣化,簽了ECFA反而可能在將來被邊陲化,而非兩岸關係正常化,凸顯馬政府所提出簽訂ECFA的理由禁不起檢驗的事實。
註:本文係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於2010年2月舉辦第五屆「新世紀WTO國際經貿法菁英訓練團」
之「ECFA與台灣前途之危機」課程內容實錄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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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社會公投案例
西班牙巴斯克自治區公投議題之研究/卓忠宏
蒙古公民投票案例實踐解析/李明峻
薩爾國籍公投的分析/杜子信
魁北克的公投/紀舜傑
波多黎各公民投票簡介/黃琬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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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百合學運二十週年的回顧與展望
學運世代反思五都選舉/林佳龍
學生運動與政治改革—從三月學運談起/薛化元
野百合學運與台灣民主發展/李酉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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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析
台灣國際新頁:推動「國際人權五法」立法/朱婉琪
健保費調漲的正當性與合理性/涂醒哲
落實國會監督是未來簽訂台、中雙邊協議的前提/顧忠華
從冰島經驗論ECFA公投的正當性/洪茂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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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台灣廣場評論
人民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陳隆志
2010年全球自由度報告/陳隆志
教訓馬英九
教育馬英九/陳隆志
三一四反侵略日/陳隆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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