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的發起與提案連署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公民投票的發起與提案連署」。

  制定一個優質的公民投票程序,牽涉到公民投票運作的順利,尤其是公民投票提案與連署的規定不可太嚴格,才不會影響到直接民主的落實。

  每一個國家公民投票的發展,受到自己國家歷史、文化與政治發展經驗的影響。一般來講,人民是公民投票的主要發動者,按照不同的國情與政治文化,有的國家甚至規定總統、立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也可以發動公投。

  主管機關進行形式上的審查,是公民投票發動後必要的程序。經過公投提案的名稱與主要目的、法定提案人數等的審查作業以後,才進入公投連署的階段。現今的《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提案的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也就是要有八萬六千多人以上的連署才算合格。

  不同的國家對公民投票有不同的連署門檻。有的國家是根據一定選民的比例或者一定連署人的連署支持;有的是規定得到一定的選區加上一定比例的選民支持。台灣的公投連署門檻,是以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也就是要有八十六萬五千六百多人以上連署。

  設定提案連署的門檻,是為了防止公民投票提案被濫用,避免浪費寶貴的社會資源、人力、物力。但是,提案連署的門檻要求太高,會限制人民意見的表達,甚至阻礙人民落實直接民主的權利。

  國內倡議《公民投票法》補正的人士,不但認為公投提案與連署的規定並不合理,公投通過的高門檻限制也是一個大問題。合理化公投的程序與規定,是台灣推動公投民主不可迴避的課題,而鼓勵人民積極參與公投,透過每一次公投的經驗,凝聚全民的共識,找出最適當的安排,應該是解決這類公投問題的可行方式。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