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民主與主權在民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公投民主與主權在民」。

  「實踐公投民主,落實主權在民」是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對「2012年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政策建言」所提出的第七項、也是最後一項。

  公民投票是落實主權在民的民主利器,也是台灣人民決定台灣前途、解決國家社會重大爭議不可或缺的民主機制。回顧2004年到2008年六次全國性公共政策的公投,受到政黨惡鬥的影響,拒領公投票的杯葛手段,加上高通過門檻的限制而未能過關,造成公投案全部挫敗,嚴重扭曲台灣民意的表達。2009年以來,由民進黨與台聯黨針對ECFA政策先後所分別提出的公投提案,因為政治力的介入,四度受到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十多位委員投票駁回,一再凸顯現行《鳥籠公投法》是台灣實踐公投民主最大障礙的事實。

  假使《鳥籠公投法》不修正,公投門檻不做調整,直接民主的機制繼續受到限制,人民無法經由公投有效表達意見。為了真正實踐主權在民,深化及鞏固台灣的民主,《鳥籠公投法》必須加以補正、合理化,不可拖延

  對於非常重要、有高度社會爭議性的問題,例如,是不是應該廢除核能發展,建立「非核家園」,公民投票顯然是最適當、最民主的解決方式。在公民投票之前,無論支持或反對核能政策的人都能夠在理性思辨的場域中,針對核能工業在台灣的發展經驗進行必要的辯論與探討後,再交由人民作最後的決定。這個程序最能凝聚我們國人對於非核家園的共識。

  總之,公民投票在民主國家是非常平常的事,是人民參與國政、最能直接表達民意的民主程序。一部健全的公民投票法,在於促進人民有效參政、而不是阻礙直接民意的工具。我們希望公民投票能在台灣繼續生根發展,大家能夠珍惜公民投票的權利,以神聖的公投票,深化台灣的民主、鞏固台灣的民主,落實主權在民,展現台灣人民要當家作主的意志與力量。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