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宣布獨立的台灣國際地位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未宣布獨立的台灣國際法地位」。

  有關「台灣的國際法律地位早已決定」的觀點,「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都主張台灣屬於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另外,還有一種說法:「只要台灣沒有正式宣佈獨立,台灣就是中國叛亂的一省」。

  提出這種主張的學者專家認為「台灣已經獨立,它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的說法是錯誤的。他們認為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政府,不是一個國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維持現狀,沒有宣佈獨立就是中國叛亂的一省、中國的非法政府。

  中華民國於1912年成立,取代大清帝國成為中國的新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成立後,中華民國政府敗退流亡到台灣。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與在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兩個中國的新舊政府,從此展開「政府承認」的爭奪戰,誰才是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成為雙方鬥爭的焦點。

  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驅逐蔣介石的代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之後,世界各國逐漸轉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而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繼承並代表中國所有的一切包括中華民國,有權要求各國政府與各國際組織,禁止台灣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加入,或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參加國際活動。

  台灣雖然具備成為國家的要素,但是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維持現狀,凸顯台灣還在「一個中國」架構下爭取中國代表權的狀態,不是獨立於中國之外。換句話說,台灣雖然在事實上已經滿足除了國家承認以外的其他一切國家條件,但因為台灣的政府從來沒有對外明確表示,台灣是一個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國家,造成世界各國也普遍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

  因此,依他們的看法,除非積極主動向國際社會「宣佈台灣獨立」,台灣不可能成為一個國家。

  日後,會針對這個問題及相關事項,加以分析探討。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