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藥物濫用與非法販賣日

 

陳隆志

      

             

  626日是「國際禁止藥物濫用與非法販賣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

  一般人吃藥的理由,不是為了治病,就是為了保健強身。假使吃藥不是為了健康醫療的目的,而是透過大麻、迷幻藥、安非他命等麻醉藥品的食用,換取鎮靜、興奮、夢幻等身心的快感,一旦產生依賴,不吃藥就無法得到滿足,形成藥物濫用的現象。

  麻醉藥品濫用不但對個人的健康、精神狀態帶來傷害,也會導致家庭破碎及社會治安的敗壞,嚴重侵蝕社會的基礎。聯合國為了解決藥物濫用這個當代國際社會的重要問題,落實1987年「麻醉品濫用與非法販賣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所宣示的目標,於1987127通過決議,將每年的626訂為「國際禁止藥物濫用與非法販賣日」。

  聯合國透過「國際禁止藥物濫用與非法販賣日」紀念活動,展現聯合國打擊全球麻醉藥物濫用與非法販賣的決心,加強各國之間與區域組織之間的通報與合作,建立對話機制與藥品管制的機制,避免管制藥品淪為毒品。

  面對藥物濫用全球化的發展趨勢,聯合國於1988年通過「禁止非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Illicit Traffic in 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作為打擊非法麻醉藥品交易、擴大防堵跨國販毒、洗錢犯罪,促進國際管制藥物資訊的情報合作,避免非法的麻醉藥品交易,破壞各國內部社會、經濟、政治與文化的秩序,甚至危及國際社會的穩定發展。

  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被排除在「禁止非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公約」之外。台灣境內防毒的機制失去與國際接軌的機會,連國際合作打擊毒品製造、走私、販賣與洗錢等犯罪活動也出現缺口。這是台灣的損失,也是國際社會的損失。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