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維和人員日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聯合國國際維和人員日」(International Day of United Nations Peacekeepers)。

  529日是聯合國國際維和人員日。

  《聯合國憲章》強調聯合國成立的宗旨,在於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以有效的集體措施,防止並消除對於和平的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破壞和平的行為。

  聯合國透過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提出預防性措施、以及制止侵略與破壞和平行為等方式,以貫徹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目標。「維和行動」Peace-Keeping Operations)是聯合國根據安全理事會或大會通過的決議,派遣聯合國的部隊到武裝衝突地區進行恢復和平或維護和平,以防止衝突的擴大。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自1948529日通過決議成立聯合國維和行動以來,已經有六十二年的歷史,前後總共出動六十三次任務,就預防國際武裝衝突、解決衝突與衝突發生後的重建,做出真多貢獻。1988年聯合國維和部隊得到諾貝爾和平獎,肯定聯合國維和行動在解決衝突,促進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表現。

  聯合國肯定參與維和行動、維和人員的付出與犧牲,對促進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貢獻。200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每年的529日訂為「聯合國國際維和人員日」,並促請所有會員國、聯合國體系內的機構、非政府組織等,在「聯合國國際維和人員日」舉辦活動,向所有曾經參與或在職為維持國際和平辛苦奉獻的聯合國維和人員致敬,並懷念過去所有為執行維和行動而犧牲寶貴生命的維和人員。

  聯合國維和行動涵蓋1948年所成立監督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停火協議的觀察團、1991年所成立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團,到1999年推動大規模政府重建工作的聯合國科索沃臨時行政團等等。聯合國維和行動雖然以軍事武力為主,但為因應不同的任務需求,維和人員的特長漸漸走向多元化,包括:一般行政人員、經濟與法律專家、選舉觀察員以及民政管理的專家等。要之,聯合國維和行動任務在理念與實務上,呈現與時俱進的特質。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