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和平日與和平文化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國際和平日與和平文化」。

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是聯合國成立的一大宗旨。1981年11月聯合國大會為了提醒所有會員國政府與人民,記取人類發生戰爭的慘痛教訓,強化追求和平的理念,將每年九月第三個禮拜二,訂為「國際和平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ace)」。

2001年聯合國大會將每年的9月21日訂為「國際和平日」,強調「國際和平日」也是「全世界停火與非暴力日」。聯合國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世界和平,致力緩和各國、各區域或各種族間緊張的情勢,宣揚愛與非暴力的和平理念,以教育、對話與合作,促使人類在這一天放下武器,展開和平對話,消除衝突發生的根源,營造一個沒有戰爭的和平環境。

為了凝聚所有會員國、聯合國體系內各組織、區域性組織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力量,共同促進和平,聯合國大會於1984年通過「人民享有和平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 of Peoples to Peace),強調和平是保存人類文明與人類生存的首要條件,維護各國人民享有和平的權利與促進和平的環境是各國政府神聖的責任。1999年聯合國大會再度通過「和平文化宣言」(Declaration on A Culture of Peace),強調和平文化的內涵包括:透過教育、對話與合作來促成尊重生命與實踐非暴力;根據《聯合國》憲章,尊重各國主權、領土完整與政治獨立以及不干涉他國內政,充分尊重與促進所有人權與基本自由,致力和平解決衝突,以及滿足現在與未來發展的需要,尊重與促進每一個人言論的自由,遵守社會各階層與各國之間文化多樣性、多元性、互相對話與互相諒解的原則。此宣言彰顯和平與人權密切不可分,豐富和平文化與落實基本人權,對促成和平的國際環境,大有幫助。

和平文化是一個強調人權保護的價值觀,二十一世紀是講究人權的世紀,也是實踐和平的世紀。作為世界地球村的一份子,關心國際人權的發展不但牽涉你我的權益,而且對國際社會的發展與世界和平都有幫助。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