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勞工組織的功能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國際勞工組織的功能」。

國際勞工組織(ILO)強調世界和平的維持,必須以社會正義為基礎,重視所有的人都有權利在自由、人性尊嚴、經濟安全與機會平等的條件上,得到基本物質的滿足與精神發展的需要。

國際勞工組織具備促進與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功能,透過國際勞工大會(International Labour Conference),研議國際勞動公約與建議書:國際勞動公約經過各會員國批准,具有法律的約束力,而國際勞動建議書則提供各國制定勞工政策與實務運作的綱領,以發展建立國際勞工標準。到20076月底為止,國際勞工組織總共通過187個國際公約與198個建議書,內容相當廣泛,包括勞工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協商、消除強迫勞動與童工、消除職業歧視、促進就業及訓練政策、改善勞動條件與勞資關係及促進社會安全等。由以上攸關社會發展與勞工權益的項目,可以看出國際勞工組織在建立國際勞動標準的貢獻。

國際勞工組織的另一個功能是,為所有的人創造更多與合適的工作機會。國際勞工組織不只要監測世界各國就業的狀況,也要提出全球就業的趨勢報告,提供會員國政府參考,避免因為經濟、貿易與投資發展,對勞工福祉與社會正義造成傷害。此外,國際勞工組織還有社會保護的功能,協助會員國充實社會保護的機制,改善所有會員國內部勞動的條件與增進勞工安全。

國際勞工組織第四項功能是強化勞方、資方與政府三方合作與促進社會對話。國際勞工組織是由勞方、資方與政府三方代表所組成,三方透過社會對話的方式,進行意見交換與資訊的交流,建立集體協商談判的合作模式;對於健全勞資關係,確保國際勞動標準的落實,提升勞工管理的效能,協助各會員國適應全球化經濟與社會的新發展,有很大的幫助。

國際勞工組織透過以上四項功能,制定國際勞工標準,提升勞工的福祉,增進勞資雙方的合作,擴大社會安全機制,以努力實踐社會正義與促進世界和平的目標。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