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言論自由確保台灣民主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維護言論自由確保台灣民主」。

2009年4月7日是鄭南榕自焚身亡二十週年的日子。在二十年前的今天,鄭南榕因為主張台灣獨立、刊登「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被中國國民黨政府視為「涉嫌叛亂」;為了捍衛「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他以自焚的方式對抗中國國民黨的威權壓迫,用生命喚醒真多人對言論自由的重視。鄭南榕的壯烈犧牲,不只擴大言論與集會結社的自由、加強民主改革的力量,甚至促成箝制言論自由刑法一百條的廢除,使台灣的人權發展向前踏出一大步。

雖然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是我會用我的生命保障你說話的權利,這是哲學家伏爾泰的名言,也是一個民主進步的社會對言論自由的基本要求。「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強調每一個人有主張及自由發表的權利;這項權利包括個人主張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經由任何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收或傳播消息意見的自由。台灣推動不流血的政治改革,由威權戒嚴統治轉型為尊重人權的民主政治,蛻變為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台灣解除戒嚴以來,政治民主化帶來社會的多元開放,自由發表意見的空間有真大的進步,得到國際權威人權組織美國「自由之家」的肯定,特別是2006年世界各國自由度調查報告,將台灣列入世界最自由的國家,就是肯定台灣在堅持民主自由的體制、落實基本人權的努力。

不過,2008年5月馬政府上台之後,台灣人權出現倒退的現象,引起真多國際人權團體的關切。特別是2008年11月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灣訪問,發生激烈的警民衝突事件。馬政府限制人民集會抗議的權利,動用國家機器壓制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甚至放任國家暴力對待理性抗議的群眾,對台灣辛苦建立起來自由民主的形象與實質,造成真大的傷害。

民主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是真多人用血用汗拚來的,必須時時警覺,用心維護。保護這項台灣社會最重要的資產,不受到任何邪惡勢力的侵犯剝奪,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義務。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