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

    聯合國憲章強調每一個人有平等、不受歧視的基本人權。聯合國大會於1965年通過《消除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指出「種族歧視」是基於種族、皮膚色、原屬國、或族群的不同而有不公平的差別待遇,其目的或效果損害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平等權利,剝奪基本自由與人權。

在一個國家之內,種族歧視會引起對立與衝突。在國與國之間,種族歧視會造成緊張關係,不利於國際合作與世界和平的營造。

南非過去因為白人掌握國內政治經濟的權力,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強制實施「種族隔離政策」。1960年3月21日南非人民因為反對種族隔離政策的法案上街頭抗議,發生六十九名參與示威者遭受警察開槍殺害的不幸事件,引起國際輿論強烈的批評、譴責。

為了有效解決種族歧視的問題,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通過決議,呼籲實施種族歧視的國家必須採取必要的立法,履行世界人權宣言所宣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與權利上一律平等」的大原則,要求所有會員國儘速簽署並批准或加入《消除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同時,將每年的3月21日訂為「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聯合國在每年的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舉辦紀念活動,強調國際社會消除種族歧視的迫切性,提醒各國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合作,共同致力於消除種族歧視的運動。另一方面,也要繼續強化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等人權保護組織及增進人權救濟機制的效能;進一步,要透過人權教育與族群平等的文化宣導,改正種族優越偏見的思想,拆除種族歧視的高牆,促進國際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