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加入聯合國大聯盟理事長。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是台灣加入聯合國為會員國最大的阻礙,他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援引歷史、《開羅宣言》(加上《波茨坦宣言》)、繼承中華民國、聯合國大會1971年的第2758號決議、以及台灣是中國內政問題等歪理,以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

中國的論調,無法度通過事實與國際法的驗證,因為:

第一、數百年來的台灣歷史是一部外來勢力角逐的滄桑史,也是台灣住民爭取自主、生存發展的歷史:自原住民到漢人、荷蘭與西班牙兩殖民帝國在台的角逐、鄭氏王朝、清朝「三年一小亂、五年一大亂」有名無實的統治、在台灣設省後就割讓給日本、台灣民主國的成立、日本五十年的殖民統治,第二次大戰後由被軍事佔領地進化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顯然,台灣不是「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就台灣的領土歸屬而言,《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這種戰時聲明的效力,為《舊金山對日和約》所凌駕取代。日本依和約放棄後的台灣(包括澎湖),既不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屬中華民國。難怪中國政府一直故意避免提到國際法上最有決定權威性的《舊金山對日和約》。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10月1日建立時,中華民國雖然代表盟軍「軍事佔領」台灣,但並沒有取得台灣的主權或所有權。當時中華民國所沒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無法繼承,也沒有權利可繼承。

第四、聯合國大會的第2758號決議並沒有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第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成立至今,一直不曾統治、管轄台灣。根據國際法,台灣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而是「國際關切」的問題。因為:台灣經過人民的有效自決,演進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是二個不同款的國家。中國對台灣的文攻武嚇,危害亞太地區及世界的和平,是「威脅及破壞和平」的不法行為;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也違反國際法。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