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同監督媒體的責任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今日我要講的題目是「人民共同監督媒體的責任」。

一個現代文明進步發展的社會,講究言論的自由,鼓勵每一個人針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公共討論是人民的政治權利,也是義務。保障言論與新聞自由,就要確保人民在參與討論過程中,能夠掌握正確的資訊,接收客觀平衡的分析報導,發揮智慧,以理性的態度對政治事務作出正確的判斷,這是民主社會順利運作的精萃。

媒體是社會的公器、國家的第四權,具有表達民意、凝聚共識及監督政府施政的任務,與國家整體的發展息息相關。因此,營造一個良好的媒體環境,攸關公平、公正輿論的形成,對於促進政黨政治與民主憲政的落實、政治文化的改善、人民政治素養的提升等等,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反之,惡質的媒體環境,則容易陷入惡性競爭的循環,增加社會的混亂與不安。

一般而言,台灣媒體常常濫用新聞自由,缺乏自律的精神,欠缺求真求實的態度,過度追求收視率及收益的提升,利用煽動性的手法,扭曲事實真相,對社會及當事人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甚至還有部分媒體一再唱衰台灣,並自願配合特定政治人物,以無理謾罵、惡意中傷等綜藝八卦的方式,達到抹黑與破壞對手名聲的目的。這種媒體與政治人物為私利而結合,侵犯他人權益的手段,既影響社會脆弱的互信基礎,也破壞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民主價值與環境。

假使台灣要改正媒體文化,杜絕八卦消息的傳播,建立具有是非公義的社會,人民一定要扮演共同監督媒體的角色。人民必須從一個被動的資訊接受者,轉化為積極主動的監督者,透過廣大社會閱聽人力量的結合,形成健全的社會輿論,對於媒體不實的報導,以拒看、拒聽的方式抵制,並給媒體的廣告主適當的壓力,迫使媒體改正。

新聞自由不是毫無節制約束的自由,假使媒體無法有效自律,任何民主社會的公民當然可以抵制,這不是對媒體的反制,而是導正媒體使其負起社會公器的責任。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