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兩岸和平促進法」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今日我要講的題目是「堅決反對『兩岸和平促進法』」。

中國於今(二○○五)年三月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要併吞台灣的侵略法。目前台灣的立法院竟然有人企圖制定「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以下簡稱「和促法」),以幫助中國達到侵略併吞台灣的目的。「和促法」以「和平促進」為美名,實際上是要出賣台灣、向中國投降的法律。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構成一種違反國際法(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的「破壞和平罪」、「侵略罪」;出賣台灣的主權獨立,幫助敵國的中國、向敵國投降的人,將等於是這種國際罪行的共犯。

「和促法」要出賣台灣的主權,違反台灣現行的憲法與法律,背叛台灣人民的民主意志。

「和促法」以「九二共識」、「一個中國」為前提,違反事實與法律:所謂的「九二共識」並不存在,台灣人反對「一個中國」,堅持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和促法」要將「四不一沒有」法律化。實際上,「四不一沒有」是以中國對台灣「無意動武」為前提;由於中國一直不曾放棄武力併吞台灣的企圖,近來對台灣的軍事武力威脅,變本加厲,「四不一沒有」當然已失去意義。

「和促法」企圖於立法院之內,設立與中國政府交往、協商、談判、講和的行政機構,以剝奪及限制總統與行政院的憲法權力,並企圖以多數的暴力,顛覆現行憲法,是顛覆國家體制的違憲行為,觸犯現行法律。

台灣人民受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長期的軍事佔領、統治,經過海內外台灣人數十年前仆後繼的打拚犧牲,乃將長期戒嚴的威權統治轉型為一個民主自由、重人權的國家。外來的統治特權勢力失去權勢之後,竟然搖身一變,「聯共制台」,與昔日不共戴天的「共匪」要共同壓制台灣的民主、自由、獨立。台灣人民辛辛苦苦、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絕不容許任何政府、黨派、團體或個人加以出賣。

台灣人民堅持民主自由、保障人權的生活方式與體制,要當家作主,在國際社會爭取做一個正常化國家的尊嚴與地位。台灣的前途,必須由台灣人民來決定。

在台灣人民高昇的民主意志與力量之下,絕對不容許「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的通過與存在!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