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憲政改革的核心價值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台灣憲政改革的核心價值」。

催生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攸關台灣走向一個正常化的國家。2005年6月7日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複決通過立法院所提有關國會席次減半、立委任期改為四年、立委選舉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公投入憲等憲法修正案。

根據修憲案通過的新規定,未來任何憲法修正案,必須經立委四分之三的出席,且出席四分之三的同意提案,才交由公民投票複決,而複決贊成的有效票必須超過選舉人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才算是完成整個修憲的法定程序。雖然修憲案通過後,人民擁有今後修憲的最後決定權,但是修憲門檻過高的限制,使得修憲變成難上加難,變得「幾乎不可能」。對此,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既然修憲是一件高難度的大工事,不如還憲於民,由民間推動制憲運動,以落實主權在民的理念。

台灣未來憲政改革的方向,無論是朝向修憲或是制憲發展,都是憲政改革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人民的參與是絕對必要的。培養人民對於憲法的正確認識,是塑造台灣主體憲法文化的根本。假使人民對於憲法沒有清楚的認識或是缺乏相當的憲政共識,要催生新憲法是非常困難的。

憲政改造的核心價值,不但是制度的變革,也是落實憲法教育的機會。因此,必須喚起人民積極參與憲改討論的熱情,由下而上,形塑憲改的適當環境。透過民間社運團體的串連,結合學術研究單位、智庫的力量,針對重要的憲政議題,提出憲改說帖或建言,在大專學校、地方機關或其他適當場所舉辦說明會、討論會與座談會,由點而面,對社會各階層人士進行說明、溝通與討論。同時,大眾媒體(平面與電子)更應善盡社會公器的責任,提供正確可靠的資訊以及理性討論憲改的環境。

無論是修憲或制憲,人民是最後的決定者。憲政改造的成功,需要相當的憲改共識,而憲改共識的建立,則需要人民共同的參與。如此,人民愛護憲法、珍惜憲法的文化才能建立,深化台灣的民主憲政。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