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與台灣主權

 

陳隆志

                    

   

  19711025日聯合國大會(以下簡稱聯大)通過第2758號決議,主要目的是解決中國代表權的問題,無關台灣的主權問題。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錯誤援引2758號決議,宣稱聯大第2758號決議已確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包括「台灣人民」在內之全體中國人民,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

  甚麼是聯大第2758號決議?其內容與真正的意義為何?

  19711025日聯大第2758號決議的全文如下:

   「大會

   記取《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維護《聯合國憲章》與對聯合國必須謹守憲章的原則都是重要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利,承認其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刻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其在聯合國與所有附屬組織非法佔有的席位逐出。」

  細讀決議全文,聯大第2758號決議,決定了下列事項:

  第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利,承認其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第2758號決議所決定的是「中國代表權問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及中國人民。

  第二、決定「立刻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其在聯合國與所有附屬組織非法佔有的席位逐出」。換句話說,蔣介石所代表的「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失去了合法的地位,不能在聯合國內代表中國及中國人民。

  由此可知,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驅逐蔣介石的代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駐聯合國唯一合法代表。該決議完全沒有提到「台灣」這兩個字,並沒有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也沒有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台灣及台灣人民。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強詞奪理,主張聯合國已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硬將「中國代表權」與「台灣代表權」劃上等號,是完全不正確的。

  加入聯合國是台灣人民共同的要求與願望。20073月陳水扁政府透過友邦諾魯向聯合國遞送「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加入書,當時潘基文秘書長援引聯大第2758號決議,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無法受理並退回台灣友邦諾魯遞送的加入書。同年719日陳水扁總統代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正式以「台灣」的名義向聯合國秘書處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723日潘基文秘書長再以「聯大第2758號決議」及「一個中國政策」為由,退回台灣的申請案。

  針對潘基文秘書長及秘書處對台灣申請案的處理,美國向聯合國表達無法接受秘書長擴張解釋第2758號決議與認定「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說法—— 美國在其台灣地位的非公開說帖(U.S. Non-Paper on the Status of Taiwan)中指出「聯合國大會於19711025日通過第2758號決議,事實上並未確立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該決議僅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並驅逐蔣介石之代表在聯合國及所有相關組織的席次。聯大第2758號決議並未提及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There is no mention in Resolution 2758 of China’s claim of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除美國之外,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國家在聯合國的常駐代表團,也曾對聯合國處理台灣的歸屬所引起的爭議表達關切。潘基文秘書長亦對當時美國駐聯合國哈利勒札德(Zalmay Khalilzad)大使承諾聯合國未來提及台灣時,用詞將更為謹慎且不再使用「台灣是中國一部分」說法(The UN no longer uses the phrase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再者,今(2011)年5月美國衛生部長塞比留斯(Kathleen Sebelius)針對世界衛生組織(WHO)內部文件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省,也公開發言指出「沒有任何聯合國機構有權片面決定台灣地位」(No organization of the UN has a right to unilaterally determine the position of Taiwan.)。

  由上述的實例可見,聯大第2758號決議,並沒有牽涉到台灣主權的歸屬,而所謂「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片面的主張,並沒有在聯合國獲得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會員國普遍的支持。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成立以來,不曾對台灣行使「有效控制」,台灣確實是一個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國家。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愛好和平的國家,有履行《聯合國憲章》義務的能力與意願,應該是聯合國正正當當的會員國。台灣政府爭取在聯合國代表台灣及台灣人民,必須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為會員國,這是一件正確的代誌。我們要作對的代誌,走正確的台灣路,相信台灣的未來一定是光明的。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