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入聯有益觀光

 

陳隆志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是一個致力於提升國際教育、科學、人文的機構,於19721116日通過《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展開全球性自然與文化遺產的保護運動。根據該公約,世界各國政府必須善盡保護國境內重要的自然及文化資產的責任;同時,透過國際合作的管道,對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與文化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加以特別的保護。

世界遺產是人類共同享有的財產,在人類文明進化過程中有重要的象徵意義。作為世界地球村的一份子,台灣有責任參與保護世界遺產的工作,尤其是我們有真多世界級的文化與自然環境,具備登錄為世界遺產的資格與條件。因為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也不是《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自然在這方面的發展受到限制,但是這並不影響我們推展世界遺產保護管理的理念。

2002年文建會邀請國內外的學者專家與民間組織,共同選出台灣十二個有很好的潛力申請成為世界遺產的所在,推動登錄世界遺產的準備工作,使台灣與世界進步的遺產保護觀念接軌。這十二個地點、事物是:太魯閣國家公園、阿里山森林鐵路、玉山國家公園、棲蘭山、卑南遺址、淡水紅毛城、金瓜石、大屯火山群、舊山線鐵路、蘭嶼、金門、澎湖玄武岩。

機會是給有準備的人,政府推動登錄世界遺產準備工作的過程,有助於人民認識並重視台灣重要的自然與文化遺產。透過網際網路、媒體、巡迴講座的方式,可培養人民維護重要遺產的正確態度,並提昇人民投入保存工作的意願,為重要遺產保留永續發展的空間。

假使有一日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美夢成真,台灣可以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相關工作,自然有機會將太魯閣國家公園等爭取為世界遺產。到時候,除了得到國際專業技術的支援,也會吸引真多外國人來台灣觀光,帶來地方的繁榮發展。可見咱拚加入聯合國,不但有國際政治的效益,還有發展文化觀光的效益。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