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沒資格?

 

陳隆志

            

      

  陳水扁總統於四月十一日以台灣的名義,正式向WHO幹事長提出成為WHO會員國的申請。不過,現任中國籍的WHO幹事長陳馮富珍女士及其所指揮的秘書處竟然在四月廿五日以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沒有資格申請為WHO會員的歪理,拒絕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根據WHO憲章第三條規定,所有國家都有資格成為WHO的會員國。世界衛生大會(WHA)議事規則第一一五條也明文規定,新會員國的入會程序,須先將入會申請書送交幹事長,再由幹事長將申請書立即轉交各會員國,以列入WHA議程。台灣入會的申請,必須由WHO所有會員國來決定;WHO幹事長或秘書處沒有權力擅自決定會員申請國是不是一個主權國家。WHO幹事長及秘書處對台灣申請案的處理,既非法又濫權,WHO會員國必須加以譴責、改正。例如,一九六八年WHO秘書處曾經處理過東德是不是一個國家的入會申請案,當時幹事長按照WHO的入會規定,進行幕僚作業提供必要的資料,就交由全體會員國去決定。同樣的標準與程序當然應適用在今日台灣的申請案。

  面對WHO幹事長的非法濫權,除了陳總統已對WHO幹事長及秘書處表達最嚴正的抗議之外,咱政府也要動員友邦及其他公正人士在五月十四日即將開議的世界衛生大會(WHA),向WHO幹事長及秘書處嗆聲挺台灣。在WHA場外,也可借助國際非政府組織等的力量,形成一股國際輿論,要求WHO幹事長必須遵守WHO憲章與法規,公正處理台灣的入會案。

  自助天助,以台灣的名義爭取成為WHO會員國是一件正確的行動,咱政府與人民要有信心與決心,再接再厲,直到台灣成為WHO會員國的那一天。

  (作者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