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灣的名義身份 申請加入聯合國為會員國

 

陳隆志

      

      

  聯合國第六十一屆大會,將於後天(九月十二日)開議。最近陳水扁總統表示要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為會員國。這個積極主動的思維作法,雖然遲來,但值得國人肯定、全力支持,這是台灣邁進聯合國重要正確的一步。

  台灣加入聯合國為正式會員國是台灣人共同的要求與願望,是台灣國家正常化的一個偉大重要工事。在政局變動、人民關切台灣何去何從的過程中,愈令人感到台灣加入聯合國的重要性。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互不隸屬的國家。

  六十年來,台灣由第二次大戰後被軍事佔領地演進為一個主權獨立的自由民主國家。這個演進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1)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對日和約生效,由中國國民黨軍代表盟國軍事佔領台灣。(2)一九五二年到一九八七年,中國國民黨流亡政權將台灣置於軍事戒嚴的威權血腥高壓統治之下,台灣人民被剝奪了基本自由與人權,是沒有合法性、沒有正當性的外來軍事佔領統治。(3)戒嚴解除之後,自一九八八年迄今,是台灣民主化與本土化的階段,將「中華民國」台灣化,落實台灣人民的「有效自決」,台灣發展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制度,演進為國際社會的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具備一個國家存在的所有要件,也是以一個國家的事實存在國際社會中。

 

台灣還不是一個正常化的國家

  台灣雖然已經演進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還不是一個正常化的國家。要成為一個正常化的國家,必須要做兩件大事:一、制定台灣憲法,國家正名憲法化;二、加入聯合國為新的會員國。

  要成為一個正常化的國家,就需要制定一部以台灣為主體、表達國格國情、切合人民真正需要的台灣憲法。台灣在演進為一個國家的過程中,還沒有產生一部自己的憲法。由於沒有台灣憲法,導致國家認同的混淆,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的爭論,仍然持續不斷。因此,在國內無法形成應有的國家共識與國家團結,在國際上也無法享有一個國家應有的地位。

  制憲正名是台灣國家正常化對內的一環,對外則要申請加入聯合國,成為會員國。

 

台灣加入聯合國的重要性

  聯合國的宗旨在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最基本的世界秩序)以及促進國際經濟、社會、文化、人道與人權領域的合作(最適當的世界秩序)。聯合國所代表的宗旨與功能具有全球性與普遍性,除了台灣之外,全世界的大小國家都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今年五月獨立,六月加入聯合國的東南歐人口六十五萬的小國蒙特內哥羅是第一九二個會員國)。台灣若能加入聯合國,就能順利加入其他的國際組織,在國際社會扮演積極參與、作為及貢獻的角色。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愛好和平的國家,有履行聯合國憲章義務的能力與意願,當然有資格做為聯合國的新會員國。台灣國加入聯合國是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權利,也是一種責任。

  有台灣的加入,聯合國才能落實「會員普遍的原則」,成為真正的世界組織,代表全人類。台灣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等於是國際社會對台灣的集體承認,對台灣的國家尊嚴、安全與外交以及台灣人民的人權有非常正面的意義,也可促進台灣與中國在聯合國體系下正常化的互動,逐步建立互信合作的關係,對台海、亞太區域與世界的和平都有幫助。

 

積極主動的作法

  過去十三年來我們的政府推動參加聯合國,消極被動,單單靠友邦的聯合提案,在「中華民國」的陰影下,每年做例行公事式的「拜拜」。

  要打破僵局脫出枷鎖,我們的總統府與外交部應化被動為主動,化消極為積極,以求突破的成效。積極主動的做法,就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四條有關新會員國入會的規定,由政府向聯合國提出申請加入為新會員國,強調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有履行聯合國憲章義務的能力與意願。此新模式具有主動性、積極性,可凸顯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明確表達台灣要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意願,有助於國際文宣與外交的推展,與過去十三年敷衍應付的做法不同。換句話說,第一要名正言順以「台灣」Taiwan)的國名身份申請加入聯合國,而不是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ROC)的名義。在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在聯合國及其有關組織唯一合法的代表之後,「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及其體系下,已失去合法性、正當性。第二要申請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而不是觀察員。會員國專屬於國家,是永久的,觀察員不一定是國家,是過渡的,兩者享有的權利大有差別;台灣加入聯合國,必須凸顯主權國家的地位。任何「觀察員」申請的提出,只是矮化台灣國家主權、不負責任的委屈作法。

蔣政權的「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期間(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七一年),其所代表的是中國,並不是台灣。台灣從來不曾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蔣介石堅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政策,罔顧台灣人民在國際社會長久生存發展的空間,在聯合國緊要關頭仍拒絕友好國家「兩個中國」或「一個中國、一個台灣」的善意建議,使台灣淪為今日的「國際孤兒」,處處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打壓排斥。今日台灣要申請加入聯合國為「新會員國」,不是「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的問題。

  由總統致函秘書長,向聯合國提出申請入會之後,第一關就是由安全理事會(安理會)審查決定,會遭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否決」。中國否決權的殺傷力與聯大總務委員會拒絕將友邦過去十三次的聯合提案列入聯大議程相似。過去透過友邦聯合提案的方式,無論是要求聯合國大會設立特別委員會或工作小組研究台灣參與聯合國的問題、要求撤銷或修正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或是要求確認台灣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等作為,都無法將台灣參與聯合國案列入聯大議程討論,國際能見度非常低。無論是友邦的聯合提案或台灣主動申請入會案,最大而唯一的障礙就是中國共產政府,無所不用其極,要將台灣的國際生存發展空間「擠光」。

如今,我們的政府抱著必勝必成的決心,以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尊嚴,頭一次要申請加入聯合國,對台灣的民心士氣、台灣的國際地位、國際文宣的效應,一定有意料之外的鼓舞、激勵、提升的作用。這種決心在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之後,更要非常堅定,以明確反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之謬論。政府決心如此做,將是台灣歷史上的第一次。即使聯合國沒有通過台灣申請入會案,也是跨出勇敢、有魄力的一大步,比一向名不正言不順、畏首畏尾的困境一定更好。

事先認真準備(包括應有的後續動作),努力與友好國家溝通協調,爭取最大的支持之後,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與我友邦所聯合提出的「台灣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案」並不互相排斥,反有相輔相成的作用。目前正是鼓足勇氣、信心與決心,集結智慧力量,力求突破、開拓新機運的時候。

 

政府要拚,人民也要拚

  台灣加入聯合國需要全民推動。政府要拚,人民也要拚。加入聯合國雖然是艱難但是意義偉大崇高。正確的偉大目標既定,就要經之營之,全力以赴。政府要明確將台灣加入聯合國做為國際外交文宣的重要優先項目,撥出必要的資源,動員國家機器與人力,善用網際網路等先進科技及策略聯盟,充分發揮駐外使領館、經文處等人員的聰明才智與能力。同時向聯合國一百九十二個會員國做文宣外交,要喚起人類的良知良性與正義感,支持唯一被排除隔離在聯合國外的國家「台灣」入會,確是一件艱鉅富有挑戰性的偉大工程,必須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持之以恆,盡心盡力,打拚再打拚。

  自一九九三年推動台灣參加聯合國運動以來,我政府從來不曾主動申請加入為聯合國會員國。如今,一旦主動提出入會申請,將在台灣歷史與聯合國歷史留下重要的紀錄。代表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政府,請不要再辜負人民共同的期待與願望。在此歷史關鍵的時刻,做對的代誌,做政府才能做而應該做的代誌,是政府不可推辭的責任。

  政府提出入會申請,人民一定會全力配合。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加入聯合國是台灣人民的願望,不是追求不可能的夢。正如台灣民主化的過程是對「似乎不可能」的挑戰,台灣國加入聯合國也是類似的挑戰。只要我們的政府、各行各業、人民同心協力,海內外台灣人共同堅持不斷的努力打拚,我們的美夢一定成真。

(作者陳隆志是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