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和平年

 

陳隆志

            

    

20051220日聯合國大會與安全理事會通過一項決議,決定設立和平建設委員會(Peacebuilding Commission),要幫助脫離戰亂衝突的國家與地區,重新建立一個安全和平的環境。

聯合國成立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人類再度遭受戰爭的禍害,並維持國際社會的安全與世界的永久和平。冷戰結束之後,全球化的發展態勢,不斷提升國與國之間相互依賴的程度,同時持續縮小國與國、區域與區域之間有形的距離,形成一個互動綿密的網絡。雖然密切的國際交流,可以深化合作的內涵,擴大合作的範圍,但是,只要其中一個國家或地區內有動亂,就免不了會波及周邊區域、甚至影響世界和平與安全。

維持一個和平的環境不是一件簡單的代誌,不過要改變和平的狀態卻是相當容易。為了達到維持和平的目標,聯合國憲章特別賦予安全理事會採取集體行動,維持國際和平、安全的權力與責任。同時,也透過維持和平行動的執行,居中協調停火或簽訂停戰和平協議,避免衝突繼續擴大。為了進一步因應新世紀的複雜變化,聯合國成立和平建設委員會,作為一個監督與促進和平工作的平台,以整合聯合國不同部門促進和平的任務與資源,透過資訊交流與意見溝通,協調出整體性的策略,確保和平建設工作的連貫性、全面性與持久性,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

建設一個和平與安全的環境是聯合國2006年主要的工作之一,而成立和平建設委員會所凸顯的積極意義,在於幫助戰亂的國家或社會,從戰爭走向和平;同時,也協助剛走出戰爭陰影的國家或有可能再度陷入衝突的國家,進行國家整體的規劃、基礎建設的復原、重建,及早恢復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等重要工作,奠定每一個接受聯合國協助的國家永續發展的基礎。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