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聯合國申請入會

 

陳隆志

            

  

第六十屆聯合國大會定於913日召開,這是台灣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持,透過友邦的聯合提案第十三次向聯合國叩關的新機會。

今年與往年不同的所在是中國於314日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部中國法律是違反聯合國憲章與國際法的「侵略併吞台灣法」,其大前提是將台灣當作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完全違反事實及法律。這是中國混淆國際視聽的手段,也是欺騙國際社會的大白賊,要將台灣置於死地。由於這種新情勢,我們要堅決對抗中國橫柴入灶的鴨霸手段,向國際明確宣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凸顯「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事實。

一個國際上有效的自救宣示方法就是由我政府採取主動,以台灣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之名義與身份,依照聯合國憲章第四條,向聯合國提出加入為新會員國的申請。假使政府決心去做,將是台灣史上的第一次。雖然在安全理事會一定會遭遇中國的否決,這一條路已經到了不能不走的時候。

直到目前,我們的政府從來不曾主動申請加入為聯合國的新會員國。過去台灣爭取參與聯合國的策略,都是透過邦交國的聯合提案,不論是要求聯合國大會設立特別委員會或工作小組研究台灣參與聯合國的問題,要求撤銷或修正聯大第2758號決議,或是要求確認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都無法通過聯大總務委員會這一關,根本無法度列入聯大的議程討論。

短期內,以台灣的名義身份向聯合國提出入會申請的創舉,與友邦的聯合提案相似,不容易成功,但雖敗猶榮——向國際社會展現台灣是不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國家,是一個勇敢負責任的重要行動,富有積極正面的國際意義。

在台灣國家危急存亡之秋,破釜沈舟的決心不可無!台灣要加入聯合國的重要工事,不可作例行公事辦理,而應全力以赴,使台灣步步邁向正常化國家的大道。人民要拚,政府更加要拚!由政府向聯合國提出台灣入會的申請,此其時也!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