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一堅持
陳隆志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二個互不隸屬的國家,這是台灣國民所堅持的基本立場。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不曾合,那有分裂的問題。我們徹底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在審議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該「反分裂法」違反國際法,形成對國際和平的威脅與破壞,聯合國及其會員國必須嚴肅正視,採取立即及必要的關切與行動,譴責中國違反國際法、聯合國憲章、破壞國際和平的非法行為。「反分裂國家法」在實質上是「侵略併吞法」,為侵略併吞台灣而制定。 台灣雖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還不是一個正常化的國家。台灣國家正常化的大工事,必須繼續推動,尤其是手護台灣大聯盟所強調的「四要」:要正名;要制憲;要公投;要加入聯合國。 (一)台灣要正名:自一九七一年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之後,「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及其體系下,已失去合法性及正當性。台灣要在國際社會生存發展,就要正名「台灣」,才能名正言順,廣結善緣。 (二)台灣要制憲:要成為正常化國家,台灣需要一部以台灣為主體,切合台灣國格國情、台灣人民需要,由台灣人民參與制定的台灣憲法。 (三)台灣要公投:公民投票是主權在民的落實,可補議會代表政治的不足;對於影響國家前途的重大事項,台灣人民必須保留透過公投直接參與決策的權利。 (四)台灣要加入聯合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是當今大小國家都視為當然之事。今日世界有一九二個國家,台灣是唯一被排除在外的國家。我們必須向加入聯合國的大道邁進,為國際的和平與合作盡一份力。 台灣國民的「四要一堅持」,是要將台灣建設為國際社會的一個正常化國家。台灣民主化的過程是一連串對「似乎不可能」的挑戰。同樣,台灣國家正常化是一個偉大、艱難的過程,也是對「似乎不可能」的挑戰,要化不可能為可能。我們要加強團結,眾志成城,再接再厲,一直到達成我們的目標。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手護台灣大聯盟決策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