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制憲三部曲

 

陳隆志

 

        

今年108日個人受邀參加在美國國會參議院所舉辦的「台灣制憲研討會」並發表演說,與台美雙方多位專家學者,針對台灣制憲議題與台美中關係的互動,進行意見的交流。這次會議地點選在參議院哈特會議廳舉行,利用網路現場連線,安排前總統李登輝先生的視訊演講是一大突破,向國際社會表達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有制憲的權利,提升台灣制憲運動的國際形象,增進美國對台灣制憲必要性及其內容的瞭解與支持。

台灣需要制訂一部以台灣為主體、符合實際需要的新憲法,作為台灣國發展的新契機。基於此,台灣制憲應該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組成以專家學者為主體的制憲委員會:為促成台灣國在二十一世紀的長治久安,民主憲政的健全運作,台灣憲法的制定,必須作全盤性、完整性的規劃,組成以專家學者為主、政治代表為輔的制憲委員會。為避免政治權宜、妥協再妥協的怪物,這個由總統任命的制憲委員會的成員,學者專家一定要佔半數以上。在憲法草案起草的過程中,應認真慎重考慮多元的利益與不同的意見,但應以完整的體系大局為重。

第二階段是推動憲法教育,促成人民政治參與:憲法的權源是主權在民,憲法的權力來自人民,全民的參與及最後的決定是必要條件。台灣憲法草案草擬完成由總統公表之後,就進入憲法教育、人民參政的重要階段,全民展開認識台灣新憲法的運動。從政府、學校展開憲法教育,延伸到整個社會,並透過媒體、公聽會、研討會、座談會、說明會、演講討論等各種方式進行,讓人民真正了解憲法草案的意義、原則與內容。此階段至少要一年。這種程序是最好的人民憲法教育,有效的政治參與。

第三階段是公投表決憲法草案:新憲法草案公表,經上述憲法教育的階段,讓人民有充分瞭解、思考及參與的機會,最後才舉行全國公民投票,來決定贊成或反對憲法草案。公投通過後,由總統公布實施台灣憲法。

經過這種制憲三部曲所產生的台灣憲法,不但是主權在民的落實,而且人民對新憲法一定會產生親身參與制定的感情,對新憲法加以珍惜,加以愛護。如此,我們可期待台灣國憲法的新紀元,邁向民主憲政深化、健全憲法文化發展的光明大道。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