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

 

陳隆志

 

  

  聯合國的六個主要機構是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暨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與秘書處。其中,以經濟暨社會理事會(簡稱經社理事會)是聯合國體系內,掌握附屬單位最多,涉及的議題包括貿易、環境、人口與社會發展、人權、人道救援、永續發展、婦女議題、藥物防制、國際犯罪、區域發展與合作等。

  經社理事會對於推動世界經濟與社會發展,有極大的成就,廣受各國政府所肯定。根據聯合國憲章,經社理事會負責促進人類較高的生活水準、全民就業以及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其職責也涵蓋教育文化、健康衛生以及人道、人權的領域。因此,經社理事會的職能,相當複雜多元,需要協調十四個聯合國體系下的專門機構、十個功能性委員會、與五個區域性委員會,並聽取來自十一個聯合國基金與計畫組織所提供的報告。

  經社理事會的理事國,由聯合國大會選舉產生,每一任期為三年,按不同區域代表進行分配,其中非洲國家有十四席、亞洲國家十一席、東歐國家六席、拉丁美洲與加勒比海國家十席,西歐與其他國家十三席,總共五十四席。

  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議題的全球化,經社理事會所扮演的角色,愈來愈重要。以其屬下的聯合國發展計劃與環境計劃為例,為減緩自然環境惡化的速度,它們聯合發布「地球資源2002-2004」報告,指出地球的生態環境受破壞、自然資源過度開採,對人類的生存造成威脅,要求聯合國敦促各國政府對於資源開發的決策機制,進行結構性改革。換句話說,各國政府與民間日後的開發計畫,應將開發對生態系統造成的負面衝擊,列入經濟決策的考量,避免資源的過度開發濫用,影響下一代使用的權利。

  「永續發展」理念的推廣是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近年來主要工作之一,台灣雖不是聯合國的會員,但究竟是地球村的一員,當然應該配合推動。實際上,行政院於一九九七年設立的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目前正加強積極作為,以期台灣在國際社會的永續發展。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