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台灣未來的修憲政治

 

陳隆志

 

  從1991年到現在,台灣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已經有六次的增補修正,雖然對台灣政治的民主化與本土化有相當的貢獻,但是因為這部「外來憲法」水土不合,原本的設計有很多不合理的所在,再加上歷次修憲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乃造成新的運作困難及憲政危機。

  假使沒有合理的制度規範,憲政文化就不能健康發展。為著台灣民主憲政的長治久安,目前這種權責不明、效能不彰的憲政制度,需要徹底改造。紛擾不斷的「半總統制」,是不是應該改成權責比較明確的「總統制」?複雜又沒有效率的五權制度,是不是應該精簡為三權分立的制度?立法委員的席次與選舉方式,應該如何調整才能夠有效解決當前的國會亂象?修憲的複決程序是不是應該改成公民投票?這些重要的憲政議題,都值得我們認真檢討,做出周延切實的通盤憲政改造規劃。

  但是,在現在多元的政治生態與惡質的憲政文化下,想要集結絕對多數的政治力量來完成憲改,確實非常困難。顧及政治的現實,政府目前只規劃要做局部的憲政改革,將修憲議題限在國會改造與各項選舉時程的調整。這種規劃雖有不得已的苦衷,但還是相當不足。假使沒有通盤的檢討與規劃,只做片面的改革,不但成效有限,而且還可能造成新的憲政矛盾。

  困難歸困難,對的代誌就應該堅持。就是因為修憲不容易,所以我們更加需要慎重行事、妥善規劃,儘量以一次修憲或制憲解決現有及可預見的問題,不要一而再、再而三補憲政的破網。我們新春的願望是:對於未來的修憲或制憲,超越黨派政治的短線操作,放大眼光格局,顧全國家人民長期的整體利益,創造合理的制度環境,培養健全的憲政文化,使台灣國民主憲政的運作,日趨完善。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