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應如何加入聯合國

 

陳隆志

 

   台灣與聯合國互相需要,台灣應該加入聯合國。但是,應該如何加入?

  我政府應於今年七、八月,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四條的規定,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為聯合國的新會員國。

  這個建議所代表的新政策與過去的舊政策,有幾點不同的所在:

  第一、我國對聯合國的訴求清楚明確:以台灣的名義,以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有能力及意願履行聯合國憲章的義務,申請做為聯合國的一個新會員國。有明確的訴求、有明確的方向目標,可化被動為主動,化消極為積極,我們的國際文宣可有效配合。

  第二、台灣要加入聯合國做一個新會員國,不是「中華民國」要「重返」聯合國。聯大一九七一年的第2758號決議,明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及其體系下,已喪失了合法地位。

  第三、台灣要申請做新會員國,不是觀察員。兩者同屬高難度,需要同樣的努力。台灣申請做一個新會員國,可凸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申請做為觀察員,則無法明確凸顯台灣的主權獨立性。

  第四、用「台灣」(Taiwan)的名義,提出申請為新會員國,不要以「分裂國家平行代表制」、「一國兩席」、撤銷或修改聯大第2758號決議,這一類的論說造成混亂困擾。就長期的眼光來看,國際社會可逐漸接受支持Taiwan,但是,ROC在聯合國行不通。外交部一再強調,對於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名稱,並沒有預設立場,可具有彈性;近年來列入考慮的八個名稱之一,就是「Taiwan」。今年,正是使用「Taiwan」,提出會員國入會申請的適當時機。如此,可耳目一新。

  我政府應以加入聯合國的積極努力,排除「一個中國原則」的壓力,這是對北京「一個中國原則」攻勢的積極回應,可化被動為主動,將注意焦點由所謂的「兩岸關係」轉移到聯合國的國際大舞台。逆向加以思考,台灣加入聯合國可能正是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正常化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