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聯」與「兩國論」

 

陳隆志

 

                                 

根據媒體報導,總統大選各候選人之中國政策,目前已逐漸成形。「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國與國的特殊關係」、「相對主權的準國際關係」或「主權擱置」等等。最近的熱題則是「邦聯」的模式。

所謂「邦聯」(Confederation),是指二個以上各自獨立自主的國家,為它們共同的利益所建立的一種國家聯合,通常以國際條約為基礎。在邦聯的體制下,各參加國仍各自保持主權,各自為政,而邦聯政府的權力非常有限。從歷史上觀察,最著名的邦聯形式,當推美國獨立建國初期所成立的北美十三州邦聯。在邦聯制度下,十三州不啻是十三個獨立國。邦聯政府另設立一個國會——既無行政首長,也沒有法院。邦聯國會權力極有限,無法有效作為。國會無權徵稅,無權管制貿易商務,也無權徵兵維持軍隊。國會的權力,不直接及於人民,只能及於各州;因此,國會通過的法律及與外國締結的條約,須透過各州去施行,而國會對各州又缺乏強制力。該邦聯由一七八一年維持到一七八九年,前後八年就告瓦解,而代之以「聯邦」(Federation),這是美國今日聯邦制度的由來。在聯邦制度下,聯邦構成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聯邦政府是強有力的中央政府,綜理外交國防事宜,而各州(由當初的十三州已增為五十州)是地方政府,分別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其他邦聯的例子,包括蘇維埃邦聯(1917—1922),以及十九世紀上半葉的德意志邦聯與瑞士。德國與瑞士的邦聯也都分別演進為「聯邦」。而蘇維埃邦聯則演變為蘇維埃聯盟共和國;蘇維埃聯盟共和國瓦解沒落之後,目前保持「獨立國協」的形式。如今,國際上幾乎已無邦聯形式的政治體,邦聯似成為歷史之陳跡。

觀察目前的台、中兩國的形勢,中國始終堅稱,不放棄以武力侵犯台灣。依其「一個中國」的原則,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在各種國際場合,也一再重申台灣問題為其「內政問題」,不容他國干預。在對台關係上,毫無平等互惠、和平尊重的意思。顯然,在這種基礎上欲談兩國間是否採取邦聯制,毋寧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在中國領導人不願以對等的立場對待台灣時,台灣必須堅守兩岸是「國與國」的平等、特殊關係,才能保持台灣的生存、國格。在此時此地,想以「邦聯」之類做為所謂的統一模式,根本違反台灣民意。台灣民主自由的價值制度與中國的共產黨一黨專制,有天壤之別。台灣絕大多數的人民肯定支持特殊的「兩國論」,而強烈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一國兩制」統一台灣。

今日,當急之務,是台灣的政府與人民真正落實鞏固「國與國」的基本立場,再以和平對話探討、充實、發展因雙方同文同種、地理經濟密切關係所形成的「特殊關係」。唯有在平等善意的基礎上,兩岸才有對話互動協商的可能。要跳探戈舞,須雙方的合作。

「特殊國與國的關係」或「國與國的特殊關係」都反映今日台灣人民的共識——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做為一個真正「愛台灣」、認同台灣的總統候選人,最起碼的條件就是要明確肯定、表達台灣與中國是二個互不隸屬的國家之事實。就這一點,不容曖昧模糊。

(作者是民間政策智庫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