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譴責中國人權惡化

 

陳隆志

 

                                 

日前媒體報導,美國鑑於中國人權記錄持續惡化,決定在今年三月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年會提案,譴責中國嚴重違反人權。這是近年來美國第三次提出類似議案。此項決定,將有助於國際社會重新評估、正視中國的人權問題。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隨即以強烈語氣、抨擊美國干涉中國內政,聲稱中國人享有人權自由,要求美方收回這項說法。事實上,觀察近來中共大舉鎮壓法輪功,增加對宗教團體,尤其是西藏等少數民族的控制,對媒體與網路的控制也日趨嚴格等情形,中國的人權保護惡化問題不但未得改善,反而變本加厲。中國外交部的說法,無異是粉飾太平、自欺欺人的謊言。

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作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國之一,中國不但沒有遵守聯合國憲章與人權公約的規定與精神,而且反其道而行,以壓制迫害宗教自由與言論集會結社自由,做為政策的工具。在今日人權已逐漸成為國際社會廣泛接受的價值及行為標準的潮流下,中國政府肆無忌憚殘害人權的行為,應受國際社會的共同譴責。

從一九六九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開始,當代國際法逐漸發展出人權是「絕對規範」的概念——當特定的國家制定或實施違反當代國際人權規範的措施,將不會受到國際法的保護,更不容以維護主權的主張排除國際社會的人道干預。中國政府一再以「人權是內政問題」的理由來搪塞、意圖規避違反人權保護的指責,甘冒違反世界潮流的大不諱,著實令人遺憾。在今日的國際社會,指責人權的違反不但是一種權利,也是地球村每一個政府及世界公民的責任。二次大戰的殷鑑不遠,國際人權標準所代表的是普世人性尊嚴的價值,不容任何政府以「內政問題」為藉口,逃避保障人權的國際義務。

自聯合國成立以來,在全球人權運動的推展所形成、以「國際人權法典」為中心的國際人權規範,已成為評估一個政府是否具有合法正當性的標準。「國際人權法典」包括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議定書。一個國家要成為今日世界真正的「文明大國」,不能單單以武力自炫自耀,不能單單以狂熱的「民族主義」自我膨脹、自我陶醉,而應在自己的國內落實奉行當代國際人權標準,才是「大國」國民之福。希望中國共產黨政府能以保護中國人民的各項自由人權為職責,才能為中國人民帶來真正的福祉與大國的光榮。

美國現在有意藉著中國亟欲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機會,重新將中國拉回人權的議題上討論,使國際的焦點直接投射在中國的人權作為,毋寧是一種明智的作法。身為國際社會一份子的島國台灣,基於上述的理念,亦應當採取相同的立場,支持這種譴責中國人權記錄的行動。

(作者是民間政策智庫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