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助台灣加入WHO

 

陳隆志

 

                                     

  繼十月四日美國眾議院通過支持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第一七九四號法案之後,美國參議院日前也以口頭無異議方式通過了該法案。對長期被排拒於眾多國際組織之外的台灣,今年陸續發生這些有助我國未來參與國際社會發展的事件,實在是一項喜訊。

  這項法案與今年四月間美國參議院所通過第二十六號決議案之最大差異,在於前案雖也是要求國務院提出報告說明如何支持協助台灣取得「適當且有意義的參與」,卻並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決議,不能對行政部門產生拘束力。而第一七九四號法案先後已經參眾兩院通過,除非總統否決(不太可能),不久就能成為具有約束力的美國法律。行政部門必須遵守該法律的要求,由國務卿在明年元月一日前向國會提出報告,說明美國如何實踐一九九四年對台檢討報告中的承諾,並說明為幫助台灣加入國際組織,尤其是國際衛生組織(WHO),已進行及未來計劃採取的具體步驟。

  雖然美國國務院曾表示不贊同這項法案,理由是減少了運用外交手段幫助台灣加入國際組織時的彈性,但如果不以法律案來約束行政部門,行政部門可能基於中國的壓力而對此事抱持消極態度。美國國會之所以用法律案的方式通過此案,一方面是明白表示美國要幫助台灣加入國際組織的立場,另一方面則是督促行政部門必須加緊腳步來實踐這項政策。雖然法律案終究必須依賴行政部門的執行,但美國是一個法治社會,行政部門必須遵守法律,對台灣加入WHO之事作出具體的協助。

  加入WHO之事的重要性,並非只是作為台灣加入其他國際組織的敲門磚。擁有衛生及充份醫療的環境,是實現人性尊嚴、人人健康權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WHO組織憲章明示:「享有可能獲得高衛生標準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之一,不因種族、宗教、政治信仰、經濟及社會條件而有所不同。」但是台灣卻因為中國統治者「一個中國」的排斥壓迫政策,而長期被排除在該組織之外:台灣二千二百萬人既無法獲得WHO的協助,也無法參與一同協助其他國家提高人民健康及醫療保護。醫療、健康,不應該因為政治、國家主權的非理性宣示而受影響。讓台灣加入WHO,可使台灣二千二百萬人民能公平享有醫療衛生的資訊、技術與資源,同時,也可讓科技及經濟發達的台灣,在協助世界其他地區解決衛生問題上,不僅作為受惠者,也能成為貢獻者,將是WHO推動「二千年人人享有保健」運動的有效見證。

  自助人助,美國國會通過這一連串的決議,並非偶然。台灣加入WHO的行動,是開始於民間團體醫界聯盟的發起,結合了海內外醫界及台灣人組織,持續不斷地努力,才逐漸獲得各界的支持嚮應。尤其每年五月世界衛生大會,都有關心此事的台灣人組成宣達團遠赴當地表達我們的心聲。而在美國,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長期持續對美國朝野各界加以遊說,是這一連串決議的最大功臣。無論中共如何無理反對,我們一定要盡其在我。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二千二百萬人在國際社會中理應佔有一席之地,只要我們團結奮鬥,努力打拚,終究會得到其他重視人權、重視民主的國家之支持。美國國會的一連串決議只是起步,相信不久的未來會有更多連鎖反應,有更多國家支持我們加入WHO的行動。

  台灣加入WHO尚需繼續努力,我們不能因為一件令人歡喜的消息而鬆懈。雖然民間團體推動加入WHO的行動已經見到成效,但政府方面的努力還是嫌不夠。台灣實在需要一個有政府大力參與的工作小組,來結合各界的力量作最有效的運用。建議可以由總統府或行政院統籌衛生署、外交部、中央研究院、台灣醫界聯盟、立法委員,成立特別工作小組,至少由政務委員級的人擔任召集人,推動加入WHO的事宜。中央研究院的參與,能夠以高度的醫學水準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肯定。

  經之營之,有志竟成,相信島國台灣在不久的將來可加入WHO的行列。

  (作者是民間政策智庫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