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治的危機

 

陳隆志

 

                                           

  七月一日是香港歸還中國的二週年,中國給香港人的禮物是實質上推翻香港終審法院給予港人大陸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判決。很多香港民眾因此示威抗議。

  關於香港人民在大陸所生子女是否享有在香港的居住權問題,香港終審法院在今年一月二十九日依據香港基本法作出判決:任何父母之一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子女,不論出生時父母是否已為香港永久居民,都當然取得居港權。根據特區政府的估計,若依此判決,未來將可能有一百六十七萬大陸居民湧入香港,造成教育、就業、醫療及社會福利等的龐大壓力。於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主動向北京的人大請求解釋香港基本法。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遂在日前通過解釋:只有出生時父母之一已為香港永久居民者,才能有居港權。如此一來,有居港權的大陸內地人數降為二十多萬人,大大減輕對特區政府的壓力。

  案件爭議的核心是:來到香港境內的大陸人民,能不能在香港定居?香港是不是有自主決定的權力?從事件結果看來,一向牢牢控制人民遷徙自由的中國,顯然無法忍受香港在這問題上的自主權,更不容許人民藉由此方式離開共產政權的控制,到更自由的社會去。

  本案中更嚴重的結果,是香港終審法院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並沒有最終效力,在北京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有最終的解釋權。但是,大家都知道,在中國一黨專制的制度下,全國人大只是中國共產黨黨意的橡皮圖章。如果中國人大對於香港的司法案件有最終解釋權,等於香港的司法不是掌握在香港法院,而是在中國共產黨手上。也就是說,形式上香港有高度自治的政府,但實質上這個政府並不能違抗中國共產黨的意志。事件發生後,很多香港民眾遊行示威,希望特區政府承諾未來不可再有這種「主動」聲請人大解釋的行為,但董建華公開表示,他無法保證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可見未來行政機關仍有可能透過同樣的方式,施壓影響香港法院的判決。

  我們知道,香港在英國長期的殖民統治下,雖然沒有民主的傳統,但早已建立了傲視東亞的司法獨立制度。香港以如此小小的彈丸之地,之所以能有如此繁榮的經濟,健全的法治發揮了重大功能。但是香港歸還中國二週年後,中國給香港人民的禮物,不但不是民主的進步,反而是法治的倒退。特區政府自作聰明,用這種權宜方法來解決人口湧入的問題,短期內或許可暫時疏解人潮壓力,長期看來則表示「馬照跑、舞照跳、五十年不變、港人治港」等承諾,根本不會履行。如果香港沒有司法自主權,那麼「一國兩制」所承諾的自治將不過是一個空話。據報導,「許多本地及外國公司已因對香港的司法失去信心,而寧可到其他國家尋求仲裁」。如果報導屬實,那麼香港的經濟,將是中國統治下的下一個犧牲品。

  台灣與香港不同。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人民堅決反對所謂的「一國兩制」。但同為受到中國威脅的人民,我們深切關心香港人民未來是否仍能在自由的社會生活。希望香港人民爭取民主法治的努力終獲成功,也希望大家更深刻認清中國所謂「一國兩制」的真面目。

  (作者是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