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所為何事?

 

陳隆志

 

                                           

  由於擴權收取「修憲租金」,為解決憲法問題而設的國民大會,現在自身成為憲法問題。依據「權能區分」、「五權憲法」所設計的國民大會,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時代,主要用途是選舉總統、副總統,為蔣氏父子一再連任及不改選的萬年民代解決正當性問題,作獨裁政權抗拒民意的工具。總統直選後,國大代表失去省本多利的總統選舉權,開始運用其所獨佔壟斷的修憲權,要求擴權來維持自身的存在。尤其前一屆的國民大會,國民黨有超過四分之三的絕對優勢,乃「一黨修憲」,通過設置議長、定期集會、行使同意權等的規定,使國民大會由臨時機構改為常設機構,使原本六年才開會一次的原則,變成每年至少開會一次。本屆國大代表中,沒有一個政黨擁有超過四分之三的絕對多數,但是既然年年要開會,就要找事做,許多國代不分黨派都贊成擴張本身職權。因此,如何處理國民大會這個憲政亂源,成為這次修憲最重要的議題。

  國會改革目前主要有二個方向。一個是廢除國大,另外一個是擴張國大職權變成兩院制。

  反對廢除的人認為:廢除國大就是改變五權憲法的體制,等於制憲,會刺激中共,引起兩岸的緊張。而且國大代表也是民選的,不能輕言廢除。贊成廢除的人認為:國民大會最主要的修憲權,可以改由立法院及公民投票行使。其餘的權力如同意權,也沒有由專門機關行使的必要。台灣不大不小,實施有限度的直接民主並無困難。廢除國民大會可簡化政府組織及節省國家資源。

  五院制的設計有先天上的缺陷,再加上國民大會這個難以定位的機構,難怪不斷製造憲法爭議。但是很多國大代表,不但不肯自廢武功,反而還要繼續擴權。

  目前國民黨的方案,朝向「兩院制」。其理由是:立法院問政品質不佳,議事效率不好,另設一院可以避免濫權,也可反映多元的利益。

  但是比較外國的經驗,實施兩院制國家的聯邦制或貴族傳統,在台灣都不存在。增加一院參與法案審議,會更加拖延議事。假使兩院對立,會大大減少國會的功能效率。兩院制顯然不可採。

  基於目前的政治現實,廢國大或二院制都有困難。那麼,過渡時期應該如何?民進黨主張將國民大會代表全部改由政黨比例產生,以減少國代個人山頭、自利擴權的弊病,國民黨則主張局部的政黨比例代表制。

  對改革國會的問題,應該向「新國會」的方向來思考:不是兩院制,也不是單純廢掉國民大會,而是將立法院與國民大會「有機合併」起來,創設有完整國會機能、有效率的「新國會」。此新國會具備完整的國會機能:包括人事同意權、法案審查權、預算審查權等的事前監督權力,以及包括彈劾權、調查權等的事後監督權力。如此,不但可解決長期以來的憲法爭議,結束立法院與國大之爭,而且可激發國民對新國會的認同與支持,開創憲政的新契機。今年四月十八日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舉行「九九憲改」研討會時,葉俊榮教授對「新國會」提出精闢的建議,很值得參考。

  (作者是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