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途公投

 

陳隆志

 

                                           

  此次三合一的選舉前後,國內注意力集中於所謂「高雄市的變天」及「台北市的光復」。但是,實際上,特別引起中國當局及日美重要報紙注意的是台南市的「台灣前途」公民投票。參與公民投票的台南市民以壓倒性的絕對多數(78%),反對台灣被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而贊成受中國統治的不到十分之一。對於台南市民「主權在民」意志的展現,中國當局解讀為「分裂祖國的活動」,而對所謂「分裂勢力」提出嚴重警告,再度表現其一貫傲蠻鴨霸、干涉台灣內政的作風。

  台南市「台灣前途」公民投票於十二月五日順利和平舉行,是島國台灣民主發展與確保台灣主權開創性的一大步。在公投過程中,除台南市政府及市議會的合作之外,台灣前途公投促進會及台灣教授協會等民間團體,特別用心推動。因為這是一個創舉,在舉辦的過程中有待改進之處當然難免。如何使這種主權在民的直接民主方式能夠法制化、完善化是今後所有關心島國台灣前途的人士及團體、產官學界,共同努力的大工事。

  台南市的公投第一次將公投的議題帶入國家前途、國家主權的領域。在此之前,台灣有九次地方性的公投經驗,包括後勁五輕、三次的核四、汐止道路、大寮開發、永康公園、寮頂社區、三峽老街等公投案。這九個公投案例,沒有一個涉及國家主權,也沒有一個以法案為公投對象。每一個個案都牽涉到特定的具體開發或建設計劃,是直接、間接與環保有關的地方性公投。

  公民投票適用的範圍很廣--國際法層面、憲法層面及各種公共政策、法律的層面。公民投票不是統獨的代名詞。公民投票既不是洪水猛獸,也不是民主政治的萬靈丹。公民投票不是要取代代議政治,而是要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公民投票可落實主權在民,提升人民的政治參與,使重要公共政策符合民意。

  公民投票涵蓋一般所謂的「創制複決」,在現階段的台灣採用公民投票,利多於弊,對國家安全有正面的影響,也有很多其他正面的功能。

  台灣有實施公民投票的經驗及擴大實施的良好條件:民智高、教育普及、資訊交通開放發達、人口土地不大不小、人民有民主參與的經驗與期望。

  「公民投票法」的制定刻不容緩。周詳規畫設計,妥善運用,公民投票將促使島國台灣的民主政治日趨完善,而使台灣人民成為台灣命運的真正主宰。

  (作者是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