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

  台灣要加入聯合國,通常會聯想到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七一年所通過的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什麼是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其意義如何?

  自一九五年到一九七一年,「中國代表權問題」是聯合國大會每年都要考慮爭辯的問題。當時以統治台灣的蔣政權為代表的中華民國,在美國強力的支持下,被聯合國接受為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

  在一九七一年,美國開始打「中國牌」以抵制蘇聯,引起聯合國大會情勢的重大變化。阿爾巴尼亞等23國支持中共,主張讓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排除蔣介石政權,這是第一個方案。第二個方案是美國及其他國家所提出的「兩個中國」案,主張讓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但是要繼續保留中華民國的席次。另外,尚有由沙烏地阿拉伯所提出的「一中一台」案,主張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代表權,包括安全理事會的席位,但是,台灣應以台灣的名義身份繼續留在聯合國之內。同時,為落實人民自決的原則,應在聯合國主持下在台灣舉行公民投票決定台灣的將來。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情勢非常緊張的狀況下,聯合國大會首先就阿爾巴尼亞案投票,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容共排蔣」的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並「驅逐蔣介石代表」。第2758號決議通過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成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不但如此,其他聯合國體系的相關國際組織也都先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

  當時蔣介石強調的是「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政策,最後是「賊立漢不立」,造成台灣今日繼續被排除在聯合國之外的孤立困境。

  總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在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但是,該決議是決定誰代表中國的「中國代表權」問題,而不是台灣的主權問題。該決議並不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領土主張的明示或默示承認,也沒有決定誰在聯合國代表台灣人民。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