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入憲與修憲

 

陳隆志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平安,大家好!我是陳隆志。

  自七月十四日至二十三日,召開國民大會憲政改革擴大諮詢會議。共有六十人參加,除國大代表二十七位以外,其他三十三位是國、民、新三政黨分別推荐的學者專家。隆志有幸參與,忝為大會共同召集人,認真以赴。參與的人有人感到無力感。

  會議的一個主要議題是公民投票與創制複決,於今日舉行辯論。

  公民投票包括創制、複決,是落實主權在民的一種直接民主的方式。公投可以彌補台灣目前代議政治的不足,不是要取代代議政治。

  國民大會「公投入憲」的一個主要提議是修改現行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使人民透過公民複決、公民創制之方式,參與憲法的修改程序,以補救國民大會一機關擁有修憲決議權的獨佔壟斷弊病。

  這個提議值得全國朝野的支持。其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為解決憲法問題而設的國民大會,現在自身成為憲法問題,是人民要求「廢國大」的標的。國大所以能不斷擴權收租,在於它是獨佔壟斷的常設修憲機關,同時握有修憲的提案權及決議權,不受制度化制衡力量的約束。

  第二、世界民主先進國家對修憲權的權力分配,若非將提案權與表決權分開屬於不同機構、主體,就是讓修憲機構的存在只是臨時性的,每次修完後就解散,或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修憲案的取捨,以確保修憲成果符合民意。

  第三、落實主權在民,提高人民的政治參與,台灣有實施公民投票的良好條件。

  第四、無論廢國大爭論的結果如何,如能及時建立人民透過公投參與修憲程序之機制,則可建立一套健全的修憲制度,確保憲法將來的健全生長發展。

  第五、透過公投參與憲法的修改,將大大加強人民對憲法的瞭解認識,對憲法的認同與珍惜,強化民主憲政的參與,形成健全的新憲法文化。

  總之,台灣人民透過公民複決、公民創制,參與憲法的修改,此其時也。不是現在,等待何時?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