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易」與「反台獨」

 

陳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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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前(三月八日),前美國助理國防部長奈伊,在具有影響力的華盛頓郵報發表「台灣交易」一文,引起咱台灣的注意。奈伊的主題是台灣、中國、與美國應達成一個三方面都能接受遵守的協議,避免因台灣「宣佈獨立」而觸發戰爭,將美國捲入。他催促美國政府明確宣示「不承認台獨」、反對中國武力犯台,建議中國採行「一國三制」,否定人民自決是國際法的原則。奈伊基於美國利益的權宜考慮,忘記了台灣不是強權的交易物。

什麼是台獨?「台獨」的意思就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獨」代表獨立國格,不是毒藥的「毒」。「台獨」是務實,是愛台灣,是認同島國台灣。

「台獨」不可怕,可怕的是以「反台獨」之名,壓迫、否定台灣人民當家作主的共同意願與主權在民的民主動力。假使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是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地方政府嗎?

台灣當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一個完全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是鐵的事實,不必要發佈美國式的獨立宣言。但是,要求國際人士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的朝野必須明確放棄「一個中國」、「統一」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論調。誰繼續這種口號論調誰就是台灣人民的罪人。

奈伊說: 自決不是明確的法律原則,也不是優先的道德主張,他的講法相當有問題。人民自決是當代國際法的大原則,是聯合國成立以來國際政治的大動力。數十年來,經過島內外台灣人民共同努力奮鬥,我們台灣已經發展建立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制度,形成島國台灣的命運共同體,這是人民自決的有效落實,是聯合國憲章及國際人權公約所強調人民自決的真諦。

什麼「一國三制」?台灣不是強國交易的貨物。台灣的將來由台灣人民決定。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