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05.NGO的人權維護─非政府的國際人權組織簡介(李明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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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明峻/日本京都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候選人、台灣大學法學院研究員

發表日期:1998/11/20

文章內容
 NGO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略稱,中文稱為非政府組織或意譯為民間團體。由於國際間活動的頻繁,使得此類非政府組織亦展開各種跨國性活動,成為國際NGO。依國際協會聯盟(總部設於布魯塞爾)出版的『國際團體名鑑』指出,經聯盟登記的國際NGO總數超過一萬七千個。這些國際NGO的內容包羅萬象,從經濟、社會、宗教、科學、保健衛生、福祉、法律、和平到勞工、教育等,幾乎涵蓋人類生活的所有範疇。以往,在國際政治或國際法的世界中,其唯一的主體是國家,國際間關心的對象只有政府間組織(即國際組織),但目前因國際社會的變動,使得國際NGO逐漸在以國家為主體的國際關係中佔有一席之地。本文係針對主要的國際人權NGO加以介紹。
 在人權NGO方面,主要可分為人權和女性地位兩個問題。由於促進、獎勵對人權的尊重乃是聯合國的主要目的之一,因此早在1946年即於經社理事會之下設置人權委員會,而此人權委員會即是人權NGO活動的主要舞台之一。由於NGO沒有外交上、政治上的顧慮,可以直接對人權侵害的救濟付出關心,對人權公約締約國政府施加壓力,因此在促進與提昇人權方面極有發揮的空間。
一、國際人權NGO
 重要的人權NGO有如下幾個:
(一)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AI)
 成立於1963年,總部設在倫敦南安普敦大道10號,是國際間聲望極高的志願國際人權組織。其宗旨是盡最大努力促使各國釋放因政治、宗教和其他思想信仰等原因被監禁和拘留者,禁止對囚犯拷打和非人道待遇,提倡廢除死刑,促進各國實施聯合國有關對犯人(包括刑事犯)的最基本待遇準則。目前在全世界150多個國家和地區均有組織,會人數超過一百萬人。AI的台灣分會於1993年正式登記,經過前觀察期之後,於去年12月正式成為世界組織的一員。
(二)國際人權聯盟(International League for Human Rights)
 總部設在美國紐約,主要致力於制定和發展國際人權的基本標準,並努力促使其在實際中得到應用和推廣,以促進全人類政治、種族、宗教和民權的公正及平等。
 國際人權聯盟在76個國家設有分支機構或通訊人員,並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歐洲議會、國際勞工組織以及美洲國家組織進行各項合作關係。
(三)國際人權聯合會(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Droits de l'Homme)
 總部設在布魯塞爾,是西歐一個較大的人權組織,在法國、比利時、瑞士和英國設有分支機構和研究中心,主要從事調查研究世界各國對人權協議的遵守和進展情況,尤其注意保護和尊重少數民族的權利情況。
(四)國際人權律師委員會(Lawyers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設在美國紐約第46街236號,主要為各國人權案件中受迫害者提供司法方面的幫助,接受某些涉及國際法的國內申訴,以及為避難美國者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並與聯合國有合作關係。
(五)國際法律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ICJ)
 創立於1952年,本部設於紐約。委員會由歐、美、亞、非各國著名法律家約40人所構成。目前接受EU或大英國協約20國的財政援助,而美國亦針對特定計劃(如緊急救助事態的研究)提供財源。主要宗旨在擁護所有的人權,並針對特定人權(如禁止拷問、廢除奴隸制)展開活動。此組織特別在戰爭犯罪方面投注不少心力,以促進重視國際人道法和創造和平的國際環境。
(六)擁護人權及公民權利法蘭西聯盟(Ligue Francaise pour la Defense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創立於1902年,總部設在巴黎。一次大戰期間會員多達20~30萬人,主要以法國大革命時所提出的人權及公民權利宣言的內容為宗旨。其後於1942年移至紐約,成為國際人權聯盟的前身。
 其他著名的國際人權NGO尚有反奴隸制聯盟(Anti-Slavery Society)、國際民主律師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emocratic Lawyers, IADL)、國際紅十字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少數民族權利團體(Minority Rights Group)、世界和平協議會(World Peace Council)、人權觀察團(Human Rights Watch)、國際兒童保護組織(Defense for Children International)、國際人權法團體(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Group)等。
二、國際女性NGO
 在女性NGO方面,聯合國設有婦女地位委員會,並曾訂1975年為國際婦女年。目前每一國家內部至少都有二十至兩百個女性NGO,處理各種對婦女的歧視、婚姻、國籍和參政權的問題。主要的女性NGO有:
(一)國際婦女理事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Women-ICW)
 國際婦女理事會是由美國、英國、加拿大、印度、北歐等國婦女組織發起,於1888年成立於美國華盛頓,但目前總部設在巴黎。國際婦女理事會的宗旨是:幫助婦女認識自己的權利,而且意識到她們對整個社會所負有的公民、社會及政治責任。其與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關係密切。
(二)國際婦女同盟(International Alliance of Women-IAW)
 國際婦女同盟原名“國際婦女選舉權同盟”(International Women Suffrage Alliance)。國際婦女選舉權同盟創立於1904年,1946年易名為國際婦女同盟。總部設在倫敦。國際婦女同盟的宗旨是要使男女在自由權的地位和機會方面真正平等,尊重每個人的人格,其指導原則是:“男女應享有平等權利,應負同樣的責任”。國際婦女同盟還與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有密切聯繫,多次參加其所召開的重要會議與活動。
(三)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Women’s International League for Peace and Freedom-WILPF)
 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的前身是“國際婦女爭取永久和平委員會”。國際婦女爭取永久和平委員會成立於1915年在海牙舉行的國際婦女大會。在1919年於蘇黎世舉行第二次國際婦女大會時,決定將“國際婦女爭取永久和平委員會”,易名為「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總部設在日內瓦。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的宗旨是:團結不同政治和哲學思想的婦女,以研究、宣傳、和消除引起戰爭的政治、社會、經濟和心理的原因,為建設性的和平而努力。
(四)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Women’s International Democratic Federation-WIDF)
 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簡稱“國際婦聯”。在二次世界大戰勝利後,於1945年11月在巴黎召開第一次國際婦女代表大會。該次大會決定成立“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其宗旨是團結各國進步婦女反對法西斯主義,爭取和平、民主和婦女平等權利,保衛兒童,支持民族獨立運動。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與聯合勞工組織、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有連繫和密切關係。
三、國際人權NGO的活動
 首先,聯合國本身即與國際NGO有各種關係。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一條明白規定:「經濟暨社會理事會得採取適當辦法,俾與各種非政府組織會商有關於本理事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亦即,聯合國透過其經濟社會理事會與NGO進行合作。為處理與NGO間各種法律關係與合作事宜,經濟社會理事會下面設有NGO委員會,由十九個會員國組成,委員任期為四年。此外,聯合國秘書處內亦設有NGO課,以輔助NGO委員會,處理與取得有諮商地位的NGO間的事務。這些NGO的代表均可取得進入聯合國本部的通行証。換言之,透過這些NGO可以與聯合國機構直接發生關係。從上所述,國際NGO不僅活躍於國際舞台,可藉各種串連與輿論影響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的決議,被聯合國授予協議資格(Consultative Status)的國際NGO,其代表更可自由出入各國際組織。
 NGO取得與聯合國的協議資格,其目的是(1)提供專門的建言,(2)反映國際輿論,此類NGO可出席經濟社會理事會及下部機關(人權委員會、人權小委員會、女性地位委員會等)會議擔任觀察員,並參加聯合國的NGO會議,在聯合國的意思決定過程產生影響。
 在國際會議的參與方面,1988年為聯合國國際人權年,正式召開國際人權會議。除各國代表之外,取得協議資格的NGO亦可出席會議。以1993年在維也納召開的世界人權會議而言,共有813個NGO參加、以及3000人以上的代表出席。
 國際人權NGO活動大約分為三大類。第一、設定人權基準:NGO以利害團體的身分,促使政府代表設定特定基準,同時以文案草案專家的身分,直接提供各國政府行政服務。第二、促進人權工作方面:NGO推廣是人權基準的認識,喚起人權意識,將世界的人權狀況傳至各地。第三、保護人權是謀求改善人權狀況,救濟人權受侵害的被害者,基於世界人權宣言與相關國際人權基準,對各國人權狀況施予嚴格的監督。值得注意的是,保護人權最不可或缺的武器是正確而值得信賴的情報,因此情報收集可說是人權NGO的生命線,亦即其著力點之所在。只有在此基礎上,人權工作才能真正的落實。
 我國歷來對人權NGO並不重視,在外交困境難以突破的今日,從國際人權NGO的接觸著手,在人權、和平關係的話題上,爭取對我國有利的支持,未嘗不失為一種新的途徑。